面源高度如何定
交通污染源排放高度
交通污染源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其污染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和轮胎磨***。交通污染源的排放高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1. 污染源初始排放高度
污染源初始排放高度是指污染物排放时离地面的高度,不同的污染源对应不同的初始排放高度。例如,工厂的烟囱排放的污染物初始排放高度较高,而汽车尾气的初始排放高度较低。
2. 堆场的面源有效高度
堆场的面源有效高度是以堆场基底高度为参考计算的。对于车间,面源有效高度则是以无组织排放源的排放点高度作为基准。
3. 多层厂房面源有效排放高度
根据《GB50016-2014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多层厂房的面源有效排放高度应为10米以上。在这个高度上,废气可以更好地扩散和稀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无组织排放面源的高度
无组织排放面源的高度可以根据车间侧面的排气扇的高度或设备上空的集气排气管道的高度进行确定。这些高度可以作为面源排放的参考。
5. 公路项目的排放高度核算
对于公路项目,应根据沿线的主要集中排放源来进行排放高度的核算。如果没有集中排放源,则可以直接按照三级评价进行,并对尾气等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建筑高度与面源排放
建筑高度在面源排放的计算中也起到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建筑高度与面源排放的关系:
6. 住宅建筑的室内高度
对于住宅建筑,如果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等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米,或者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要计入建筑高度。
7. 面部高度发育与形态
面部高度生长的失调可能导致高角或低角的形成。后面部高度生长不足或前面部高度生长过度会影响面部形态。这与面源排放高度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在面部美学和医学科研中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在确定面源高度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各类污染源都有相应的初始排放高度和有效排放高度标准。合理确定面源高度能够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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