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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基金需要一次性到位吗

2024-01-22 15:45:01 财经知识

契约型基金需要一次性到位吗

契约型基金是一种封闭式基金,必须一次性到位后才能申请备案。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契约型基金必须全部实缴到位,不允许分期实缴。

1. 认定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约定

认定法律关系的归属需要根据契约型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判定。大部分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的规定与信托法律关系相似,如信托财产***性、投资人大会等特征。

契约型基金的法律关系构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的约定。

2. 基金总规模的确定

基金总规模的确定取决于募集方式:

  • 如果基金一次性募集,基金总规模等于募集规模。
  • 如果基金分期募集,后续募集可能导致基金总规模发生变化,即扩募。此时,首轮募集规模加上后续募集规模等于扩募之后的基金总规模。
  • 基金总规模的确定对于基金的投资运作和策略规划具有重要影响。

    3. 资管新规对契约型基金的影响

    由于资管新规的效力等级为部门规章,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契约型基金具有同等的适用性。

    资管新规按照资格产品的类型制定了统一的监管要求,为契约型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范。

    4. 契约型基金的试点与发展

    根据规定,试点可以使被投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准确定位为相应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随着试点从深圳逐步扩展至全国,契约型基金将在经济行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未来有可能允许通过交易平台转让契约型基金份额,从而提高基金份额的流动性。相比之下,公司型基金和有限合伙型基金退出时需要进行繁杂的工商变更手续。

    5. 契约型基金的备案条件

    契约型基金必须一次性募集到位后,才能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

    而公司型基金和合伙企业型基金,在全部投资者均实缴不低于100万元的首轮出资后,可以备案。

    6. 契约型基金的托管要求

    契约型基金必须选择托管机构进行资产托管。有限合伙的契约型基金在不备案的情况下可以不托管,但一般情况下都选择进行托管,托管的机构不一定只限于银行,部分券商及其他机构也可以承担托管职责。

    7. 契约型基金的法律依据和终止约定

    契约型基金的法律依据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募集私募证券基金需要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契约型基金合同常约定的终止情况主要基于法定情形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情形。在实践中,这些约定只在构成法定终止情形或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前提下才能应用。